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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宏昌医药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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麝香壮骨膏

浏览次数()   更新时间:9年前

品牌名称:

型号规格:7x10x10 8x13x8 6.5x10x8 6x10x6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2020155

产品标签:

产品卖点:市场保护 年终返利

销售渠道:医院 药店 医院和药店 其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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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信息
执行标准
产品类别 中药产品
产品规格 7x10x10 8x13x8 6.5x10x8 6x10x6
卫生许可证
成份
性状
不良反应
注意事项
禁忌
贮藏
保质期
备注 1、起效快:10分钟内消除痛、胀、麻等症。
2、药效持久:48小时只用一贴。
3、高效安全:有效率高达94.03%,过敏率不足1/10000。

产品介绍:

【成

分】药材浸膏(八角茴香、山柰、生川乌、生草乌、麻黄、白芷、苍术、当归、干姜)、人工麝香、薄荷脑、水杨酸甲酯、硫酸软骨素、冰片、盐酸苯海拉明、樟脑。辅料:橡胶、松香、氧化锌、羊毛脂、凡士林、立德粉。

【性

能】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色的片状橡胶膏;气香。

【功能主治】镇痛,消炎。用于风湿痛,关节痛,腰痛,神经痛,肌肉酸痛,扭伤,挫伤。

【规

格】8厘米×13厘米,7厘米×10厘米,6.5厘米×10厘米,6厘米×10厘米

【用法用量】外用,贴患处。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,擦干,撕去覆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,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。天冷时,可辅以按摩与热敷。

【不良反映】偶见皮肤红痒。

【禁

忌】1.孕妇禁用。2.开放性伤口禁用。

【注意事项】1、本品为外用药,禁止内服。

2、忌食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
3、有皮肤病者慎用;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。

4、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、硫酸软骨素,哺乳期妇女慎用。

5、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
6、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。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、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,应立即取下,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。

7、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
8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,运动员慎用。

9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10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11、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12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。

【药物互相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贮

藏】密闭,置阴凉处(不超过20°C)

【包

装】采用聚酯/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包装

【有效期】24个月

【执行标准】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册WS3-B-2268-96

【批

文】国药准字Z42020155
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07年5月22日

【规

格】8厘米×13厘米×4贴/袋×2袋/小盒(弹力布微孔透气)

7厘米×10厘米×5贴/袋×2袋/小盒(微孔透气)

6.5厘米×10厘米×4贴/袋×2袋/小盒(微孔透气)

6厘米×10厘米×6贴/袋×1袋/小盒(微孔透气)

【生产单位】黄石奇灵药业有限公司